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间是两年,即如果违法行为在两年没有被发现的,两年后即使发现,也不再追究。当然,如果违法行为已经被发现,只是没有找到违法行为人或者证据尚不确凿的,不论经过多长时间,都可以追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容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3种观点: 这是法律上新法与旧法对于相同行为不同处罚规定的处理问题。对于这类问题,如果新法中作出处理规定,直接按照新法的处理规定处理。如果新法没有作出规定,按照旧法应当处罚而在当时未进行处罚的行为,按照新法不予处罚的,新法生效后,原则上不再予以处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二条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Copyright © 2019- hyl365.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