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律师分析:在乡村振兴中加强法治化建设, 营造法治环境。一是注重用现代化工具进行法治宣传建设力度。要在乡村便民服务中心,安置便民一体机协助查阅最新、法律法规,畅通司法渠道,以良法规范和引领乡村有序发展,营造公正、法治、和谐的社会环境。以“法律六进”为抓手,加大普法力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要贴近实际生活,具体针对社会生活中的法律需求,如离婚财产纠纷、邻里纠纷、借贷纠纷、继承和赡养纠纷等,既要使群众懂得自己的义务,又让了解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如何正确行使和保护。避免说教方式,要创新方式,多样化开展。如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电影、报刊等媒体的普法教育作用,提高法律意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是农村宗族观念浓厚,宗族势力影响,甚至左右和操控着村级组织的建设,使民主法治建设在一些村难以推进。二是民主决策上还存在个别支部或村委主任独揽权利,个人说了算的现象;民主管理上大多数尽管制订了各项管理制度,但往往流于形式,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具体落实缺乏有效措施。三是民主监督难以到位。大多数村都建立了民主监督小组,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很多村民主监督小组都有名无实,不能发挥实质作用,对村务、财务难以进行监督或监督不到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自治法》 第二十五条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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