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学生在学校受伤, 学校未尽到责任的学校需要赔偿。法律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第二十七条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第二十 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生的行为侵害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3种观点: 在校学生受伤的赔偿责任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学校责任:如果学生在校内受伤,学校应该为此负主要责任,因为学校有保障学生安全的法定职责。学校应该提供相应的急救和医疗服务,并承担因学校管理不善或设施设备问题导致学生受伤的赔偿责任;2、学生个人责任:如果学生在校外参加活动或自己的行为导致受伤,学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学生做出相应的处罚或降低赔偿责任;3、第三方责任:如果学生在校外遭受他人的攻击或因他人的过失导致受伤,学生可以向第三方追究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和证明。校园伤害赔偿是指:在校园内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中,学校或教职工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学校或教职工在校园内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因为疏忽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学生发生意外伤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因地区和案件情况而异,通常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赔偿等。综上所述,校园伤害赔偿标准还包括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等。如果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建议及时向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咨询相关赔偿标准,并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为详细的信息和建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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