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获得省荣誉证书的企业职工能否享受在职和退休后的待遇?法律分析:在职期间似乎不享受什么待遇。退休后享受。1、已经离退休并保持荣誉称号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2、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离退休后每人每月享受荣誉津贴80元。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离退休后每人每月享受荣誉津贴60元。3、多次获得不同层次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离退休后的荣誉津贴按其获得最高层次荣誉称号的标准执行。法律依据:《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第七条 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第 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一般冠以“人民”,如“人民英雄”、“人民卫士”、“人民科学家”、“人民艺术家”、 “人民教育家”等,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第九条 “共和国勋章”通过评授和普授两种方式产生,特殊情况下可以由党直接提出并按程序随时授予。评授指评选授予,按设定条件好中选优,评选确立,一般每 5年授予1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逢五、逢十”周年时进行,有需要时可以及时授予。普授指普遍授予,根据特定历史时期的任务、特点确定基本条件,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参与者、参加者均可授予。我的房子墙上有裂缝。如何申请补贴?危房改造是否有官方网站可以申请?我想改造,但我没有找到任何办法法律分析:危房拆除重建是否有补贴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老百姓返修房子是没有补贴的,完全属于个人行为,如果不是贫困户,即便是危房也没有补贴,除非是贫困户,国家会给予帮扶。进行危房改造时,能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的情况有:1、低保户;2、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3、贫困残疾人家庭;4、建档立卡贫困户。法律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 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我收到了金融纠纷的短信。在官方网站上查询。但我已经还了。金融纠纷案件还会继续吗?建议谨慎对待谨慎处理我收到了一条关于金融纠纷的短信。在官方网站上查询。但我已经还清了,金融纠纷案件还会继续吗?金融纠纷案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处理。协商和调解应当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申请仲裁应当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否则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向人民起诉,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丁律师,我的宅基地在农村,国家已经测量过了。现在国家不需要办理房地产证。我应该如何在官方网站上查看需根据当地拆迁而定
第3种观点: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要在全面公开省、市、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好省部门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和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省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国家统一目录清单。(省审改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落实《省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等等。
第1种观点: 1.江苏省有权制定规章的有哪些城市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苏州市,依据如下: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根据法律、行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拟订,并经各该级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法律规范形式。其效力等级低于、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有权制定规章的“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中国的“较大的市”虽然在《》和多部法律中没有统一的定义,但其中的18个经据《地方组织法》规定批准的“较大的市”较无异议。“较大的市”有以下几类:1)18个共四批公布的城市:唐山、大同、包头、大连、鞍山、抚顺、吉林、齐齐哈尔、无锡、淮南、青岛、洛阳(1984年10月批准,重庆市是在这一批公布的,已经升格为直辖市)宁波(1988年3月批准)淄博、邯郸、本溪(1992年7月批准)徐州、苏州(1993年4月批准)2)4个经济特区:
第2种观点: 地方省市有哪些立法权限?根据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和经批准的较大的市、经济特区的及其常委会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执行国家、上级法律法规的需要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并报全国和上级常委会备案。相应级别的国家行政机关也可以根据执行法律、法规和本级及其常委会的地方性法规的需要制定行政规章和补充性、执行性规则或实施细则,并报和上级行政机关批准或备案。不同级别的民族自治地区,还依法享有与其行政级别相当的自治立法权。特别行政区在不违背全国为之制定的基本法的前提下,享有完全自主的立法权。立法权限是如何划分的?我国是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大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发展很不平衡。因此,国家立法权的划分,既要充分体现主权在民的原则,确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立法中的优势地位,又要赋予和地方适当的立法权限以便对国家进行有效的治理。基于这种考虑,我国立法权主要包括国家立法权(由全国及其常委会行使)、行政立法权(由行使)、地方立法权(由省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使)。我国立法的特点是什么?1、我国立法机构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2、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与其常设机构分享立法权,既保证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又能保证经常性的立法活动顺利进行。3、全国常委会行使法律的解释权和执行法律的监督权使法律的解释和适用与立法的本意保持一致。4、国家立法、行政立法、地方立法、民族自治立法和特别行政区自主立法有机结合,构成了完备的立法体系。地方立法权,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利。截至1993年4月22日,省、自治区、直辖市共49个较大的市拥有地方立法权。2014年8月26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拟扩大至全部282个设区的市。以上就是法妞问答网小编对于立法的相关知识的介绍,对于一些特别行政区是可以进行立法,但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以及不会冲突的情况下就可以进行立法,所以对于这方面的立法知识还有其他任何的问题,积极进行咨询寻求解答。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十二届全国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作出修改:地方立法权扩至所有设区的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第1种观点: 目前江苏省暂时未禁止人员出省,只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绿码就可以出行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江苏省暂时未禁止人员出省,只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绿码就可以出行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3种观点: 目前江苏省暂时未禁止人员出省,只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绿码就可以出行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江苏省信息公开办法的相关规定如下: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信息公开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除下列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都应当予以公开:(一)属于国家秘密;(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四)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五)与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直接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危及个人生命安全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公开的,可以公开。信息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机关应当公开可以公开的内容。法律依据:《江苏省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第三条 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信息公开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第五条 除下列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都应当予以公开:(一)属于国家秘密;(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四)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五)与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直接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危及个人生命安全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公开的,可以公开。信息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机关应当公开可以公开的内容。
第2种观点: 镇江市信息公开条例会公开的内容:一是政务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狭义上的信息公开主指政务公开。政务公开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三)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江苏省信息公开办法的相关规定如下: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信息公开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除下列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都应当予以公开:(一)属于国家秘密;(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四)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五)与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直接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危及个人生命安全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公开的,可以公开。信息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机关应当公开可以公开的内容。法律依据:《江苏省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第三条 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信息公开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第五条 除下列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都应当予以公开:(一)属于国家秘密;(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四)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五)与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直接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危及个人生命安全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公开的,可以公开。信息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机关应当公开可以公开的内容。
第1种观点: 目前江苏省暂时未禁止人员出省,只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绿码就可以出行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江苏省暂时未禁止人员出省,只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绿码就可以出行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3种观点: 目前江苏省暂时未禁止人员出省,只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绿码就可以出行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江苏省有相应的人才补助,江苏省内高校毕业生也同样适用。【法律依据】:《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和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保护人才和单位的合法权益,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人才是指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具有相当的专业特长和管理水平、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的人员。本条例所称人才流动是指以双向选择为特征,通过人才市场,人才工作的单位和地区发生变化和转移。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人才流动适用本条例。实行或者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单位及个人,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在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科研项目人才需要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人才向急需的地区和单位,向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向更能发挥作用的岗位流动。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事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才流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机构担负人才流动服务工作;受人事行政部门委托,可以行使部分管理职能。第六条 人才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条例所称人才市场是指包括单位自主择人,个人自主择业,中介组织提供中介服务在内的人才流动体系。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才市场。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才市场的法律、法规和;(二)制订人才市场管理规则,规范人才市场行为;(三)对各类人才中介服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第 县级以上地方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市场中介组织是人才流动的主渠道,其他具备条件的部门、单位可以建立专业性人才市场中介组织。设立人才市场中介组织,必须经人事行政部门审批。第九条 设立人才市场中介组织,必须经过下列审批程序:(一)设立单位持有关材料,向人事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在三十日内对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二)设立单位持人事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第十条 人才市场中介组织的主要服务范围是:(一)提供人才供求信息及相关服务;(二)提供人才流动法律、咨询;(三)接受用人单位委托,组织人才招聘。第十一条 人才市场中介组织应当依法开展活动,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不得有欺诈行为。第十二条 人才市场中介组织应当以社会效益为主,按照国家和省物价、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有偿服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落实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和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法律依据:《江苏省农村水利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快农村水利发展,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法律、行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水利的规划和建设、工程设施管理和运行维护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村水利,是指为了加强农村河道管理和保护,防治农村旱涝灾害,提高农田灌溉排涝能力,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等采取的工程措施和其他相关措施。第三条发展农村水利,应当坚持主导、科学规划、节水高效、建管并重、改善生态、保障民生的原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设下列职能处室:1.秘书处:负责和的日常文书处理;负责领导同志指示的传达和催办;负责和文件的校核和印制;负责常委会的记录及会务工作;负责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服务和安排;负责管理档案、文印工作。2.总值班室:负责日常值班工作;负责以名义召开并由承办的全省性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做好有关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3.综合处:负责联系综合部门工作,进行有关的调查研究,承担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4.经济处:负责联系经济方面的工作,进行有关的调查研究,承担经济工作方面的文字工作和其他服务工作。5.农村处:负责联系农村方面工作,进行有关的调查研究,承担农村工作方面的文字工作和其他服务工作。6.党群处:负责联系党群和双拥方面工作,进行有关的调查研究,承担党群和双拥工作方面的文字工作和其他服务工作。7.法规和处:负责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法规服务;联系方面工作,进行有关的调查研究,承担工作方面的文字工作和其他服务工作。8.宣传科教处:负责联系宣传、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工作,进行有关的调查研究,承担宣传科教工作方面的文字工作和其他服务工作。9.信息处:负责信息的收集和综合处理,编印信息刊物;向报送信息;负责管理图书、资料。10.督查室:负责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交办的督查事项办理,领导同志批示的转达和催办落实。11.党刊处:负责编辑《江苏通讯》和其他内部资料。12.干部人事处(机关):负责厅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人事调配和劳动工资管理;负责秘书长、主任会议的记录、会务工作及决定事项的办理;负责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工作。13.机要交通处:承担和省级党政机关以及驻宁重要文件的传递工作;负责文件和重要刊物的收发工作。14.接待处: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和党各部门、各兄弟省市自治区负责同志来省的接待工作,以及其他有关来宾的接待工作。15.行政处(保卫处):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基建维修和干部职工的生活服务;负责大院的规划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党群机关车辆管理;负责重要会议后勤保障和领导同志后勤服务工作。16.财务处:负责党群机关的财务经费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厅机关及有关单位预算外收入的管理。17.技术室:负责厅机关办公自动化的规划、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工作;承担办公自动化软件开发、技术培训和设备维修保养任务;负责全省系统办公自动化的规划以及业务。18.设立老干部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 第六十四条 地方各级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的厅、局、委员会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报请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的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报请上一级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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