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3种观点: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具体如下:(1)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2)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3)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5)建设项目涉及环保、、、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二、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是什么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具体如下:1、在工作日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申报;2、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3、申报材料经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4、项目经办人接到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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