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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有无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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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报道了劳动法废止临时工制度,规定用工时必须订立劳动合同,所有职工成为劳动合同制员工,同工同酬,享有相同的福利制度,以及同样的休息休假权利。此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还发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将劳动者的制度工作时间减少为250天,每月工作日调整为20.83天,同时提出了月计薪天数的概念,用以计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最后,文章指出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劳动者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法的实施,已经废止了临时工制度。用工时必须订立劳动合同,所有职工都成为劳动合同制员工。尽管合同期限不同,但同工同酬,享有相同的福利制度,以及同样的休息休假权利。

应付工资

法定节假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下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制度工作时间(即全年总天数减去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由此前的251天减少为250天,则每月工作日由的20.92天调整为20.83天。

该《通知》还首次提出一个“月计薪天数”的概念,用以计算日工资、小时工资,而俗称的节假日加班三薪、公休日加班双薪正是以日工资、小时工资为计算基数。《通知》明确指出,按照《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也就是说11个节假日即使不上班也应计薪,除去不计薪的104个双休日,月计薪天数应为(365-104)/12,即21.75天,再由月工资收入除以21.75得出日工资水平。以北京市月平均工资3008元为例,则劳动者节假日加班应以138.3元为基数,发放三薪或双薪。

计薪天数

针对节假日多一天对加班费到底有无影响的问题,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证实,“《通知》理清了一个概念,就是‘月计薪天数’。加班工资应以此计算,而月计薪天数只与双休日有关,与法定节假日无关,因此对加班费并无影响。”因此在这个新增的“月计薪天数”的意义上,加班费确实比以前按“月工作日”算减少了,但今后无论法定节假日增加到多少天,都对加班费没有影响。

每年的法定节假日从往年的10天增加到11天,劳动者加班费会得到小幅增加。根据新计算方法,这种说法有误。

“以前的算法是错误的。”根据《劳动法》“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的规定,以前一直都是将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均视为不用支付工资,365天刨除这两块所剩天数除以12个月,得出每月工作日,计算日工资和加班工资。而此算法一直与《劳动法》相悖,包括刚刚废止的2000年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增加一天的法定节假日对于劳动者的影响仅在于,将多一天休息日按照三薪算加班待遇。

拓展延伸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废止了自1995年起施行的《劳动法》中的临时工制度。这一举措的目的是提高劳动法的公平性和规范性,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根据新《劳动法》的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劳动法》也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这些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权益保障,使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有了更加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

新《劳动法》的实施对于规范劳动市场、提高劳动者待遇和加强劳动关系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可观的就业机会,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实施,已经废止了临时工制度。用工时必须订立劳动合同,所有职工都成为劳动合同制员工。尽管合同期限不同,但同工同酬,享有相同的福利制度,以及同样的休息休假权利。应付工资方面,法定节假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下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制度工作时间由此前的251天减少为250天,每月工作日由的20.92天调整为20.83天。此外,《通知》还首次提出一个“月计薪天数”的概念,用以计算日工资、小时工资,而俗称的节假日加班三薪、公休日加班双薪正是以日工资、小时工资为计算基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百零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法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步骤,报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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