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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职工职称工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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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规定,国企职工的个人工资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进行分配。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企业的工资分配办法,但是必须依法制定。主要构成部分包括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及一些补助。工资标准是工资等级制度的组成部分之一,表明各等级职工的标准工资水平。日工资率的计算方法是:日工资率=月标准工资÷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数。工资标准通常是企业参考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标准,考虑到市场对该岗位人才的需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法规定,国企职工的个人工资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进行分配。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企业的工资分配办法,但是必须依法制定。主要有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及一些补助组成。

工资标准是工资等级制度的组成部分之一,表明各等级职工的标准工资水平。日工资率的计算方法是:日工资率=月标准工资÷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数。

工资标准通常是企业参考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标准,考虑到市场对该岗位人才的需求而制定的,同时参考员工的工龄、工作岗位等等级不同设定。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职称

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产生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评价与聘任岗位相分离的需要,即“评聘分离”,职称的概念也相应发生了变化。

法律依据

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1993-04-20) 第六条 企业组织本企业富余职工依法兴办的核算企业,可以承担本企业中原由外单位承包的技术改造或者劳务项目。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2011-01-08) 第四十五条 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

(二)建立和完善职工的待业保险制度,使职工在待业期间能够得到一定数量和一定期限的待业保险金,保证其基本生活;

(三)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保险制度。

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1993-04-20) 第十五条 企业依照本规定兴办的核算企业安置的职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新办企业的职工人数和经济指标的统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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