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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的责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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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房屋,否则,每逾期一日将要支付不超过月租金3%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承租人损失的,出租人还得就不足部分进行补偿。

2、出租人应按合同约定定期检查维修房屋,否则,因没有及时维修房屋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间,出租人需改建、扩建或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的,须征询承租人意见,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4、租赁期间,出租人如需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屋,应当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

一、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一)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二)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三)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四)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五)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六)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

总之,承租人不能在出租人明目张胆违约了的情况下都无动于衷,甚至于就任凭出租人的摆布,即便是因为出租人的违约关系已经闹得特别的僵了,但是该让出租人承担的赔偿责任还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追责的。

二、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违约的情况有哪些

租赁合同双方先后违约的,应当追究各自的违约赔偿责任。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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