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民诉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多个合同履行地的人民均有管辖权。约定管辖的不得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及专属管辖的规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管辖。
2、被告住所地有法定管辖权。
3、主合同与担保合同的管辖权约定保持一致
如果主合同约定了解决争议的管辖条款,担保合同(从合同)、个人保函均应当约定一样的管辖权条款。
如果管辖权条款不一致,可能导致主合同由仲裁机构关系,担保合同由担保公司注册地管辖,个人保函由个人常住地管辖的复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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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履行地不同是如何确定管辖
多个合同履行地的合同,其管辖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各个履行地的均有管辖权,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地规定是什么
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地规定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确定,当事人产生的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诉讼解决,针对于诉讼解决合同纠纷,其受理该纠纷的管辖权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就合同产生的财产或者其他的民事纠纷,可以向合同约定地点起诉,合同约定地的可以从下几个地点进行选择:
1、原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或者实际产生纠纷的地点。该实际联系地是指,比如厂家和消费者就商品产品质量问题,如果该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产生人身损害,那么消费者可以向产生损害地的提起诉讼申请。产生的纠纷如果双方当事人向不同的进行起诉,那么先受理的取得管辖权,同时该合同约定的管辖,不得违背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就合同本身所产生的纠纷,其合同并未约定管辖,即可能是,对合同签订的效力产生争议,如果合同没有履行当事人,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提出诉讼;如果合同已经履行,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是合同履行地向当地提起诉讼。
3、如果合同中既约定了,可仲裁解决也决定了,可以诉讼解决,如果一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另一方当事人向提出申请,那么仲裁机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当事人叫仲裁机构作出仲裁决定前,没有对仲裁裁决提出异议,之后又向提起诉讼,那么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对该申请顾予受理。若当事人就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向提出撤销该裁决申请,可以依据该申请进行审理查明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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