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派出所扣押手机不返还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该派出所或是上级机关申诉或控告。
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条 机关在依法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或者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前,应当事先催告被处理人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直接送达被处理人。被处理人拒绝接受或者无法直接送达被处理人的,依照本规定第五章的有关规定送达。催告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期限和方式;
(二)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三)被处理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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