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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的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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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七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2、《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256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人民申请执行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执行。

3、《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管辖。

一、结果出来的仲裁决定怎么执行?

仲裁结果出来后按照仲裁决定书上的决定执行。

劳动仲裁结果出来后,也就是仲裁裁决书下达后,在15日内,双方不服,可以上诉至当地的人民,如果15日内双方未上诉,裁决书生效,申请人可以拿着裁决书去单位执行,如果单位拒绝支付裁决书上支持的请求,可以当当地的人民的执行庭去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时间大概6个月。

仲裁裁决生效后,应向哪个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有劳动仲裁和商事仲裁之分。

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相应的义务,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分别向上述人民申请执行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执行。

商事仲裁裁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相应的义务,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分别向上述人民申请执行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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