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民间借贷纠纷中,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事后又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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