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海亿美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约定两个管辖有效么

约定两个管辖有效么

来源:海亿美食网


约定两个管辖与争议有实际联系,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则有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协议管辖的范围仅适用于合同纠纷案件和其他财产性权益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是协议管辖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否则是无效的

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起诉。所以是可以约定两个管辖的,但是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怎样确定管辖范围

1、 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根据案件标的额、影响、复杂程度来确定基层人民、中级人民、高级人民和最高人民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一般而言,由于我国基层设在县一级行政区,因此,大量的案件由县级受理。

2、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地域管辖通常是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适用“被告就原告”的原则。

3、按照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特殊地域管辖主要适用于经济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票据纠纷,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等。

4、按照专属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具体规定是: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引起的诉讼,专属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十条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起诉。

Copyright © 2019- hyl365.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