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上市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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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上市,可以选择国内上市和海外上市两种方式。目前国内的上市融资途径有三个:发行A股、B股和在第二交易系统(二板)上市。国内企业海外上市的途径虽然非常多,但归纳起来无外乎两大类:直接上市与间接上市。
一、 境外直接上市
境外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国内公司的名义向国外证券主管部门申请发行的登记注册,并发行股票(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向当地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交易。即我们通常说的H股、N股、S股等。H股,是指中国企业在联合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取Hongkong第一个字“H”为名;N股,是指中国企业在约纽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取New York第一个字“N”为名,同样S股是指中国企业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
通常,境外直接上市都是采IPO(首次公开募集)方式进行。程序较为复杂,因为需经过境内、境外监管机构审批,成本较高,所聘请的中介机构也较多,花费的时间较长。但是,IPO有三大好处:公司股价能达到尽可能高的价格;公司可以获得较大的声誉,股票发行的范围更广。所以从公远的发展来看,境外直接上市应该是国内企业境外上市的主要方式。
境外直接上市的主要困难在于是:国内法律与境外法律不同,对公司的管理、股票发行和交易的要求也不同。进行境外直接上市的公司需通过与中介机构密切配合,探讨出能符合境内、境外法规及交易所要求的上市方案。
境外直接上市的工作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国内重组、审批和境外申请上市。
二、境外间接上市
由于直接上市程序繁复,成本高、时间长,所以许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为了避开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以间接方式在海外上市。即国内企业境外注册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购、股权置换等方式取得国内资产的控股权,然后将境外公司拿到境外交易所上市。
间接上市主要有两种形式:买壳上市和造壳上市。其本质都是通过将国内资产注入壳公司的方式,达到拿国内资产上市的目的,壳公司可以是已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拟上市公司。
间接上市的好处是成本较低,花费的时间较短,可以避开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但有三大问题要妥善处理:向中国报材料备案,壳公司对国内资产的控股比例问题和选择上市时机。
三、 其它境外上市方式
中国企业在海外上市通常较多采用直接上市与间接上市两大类,但也有少数公司采用存托凭证和可转换债券上市。但这两种上市方式往往是企业在境外已上市,再次融资时采用的方式。
1、存托凭证(Depositorg Receipt简称DR)是一种可转让的,代表某种证券的证明,包括ADR(美国存托凭证)和GDR(全球存托凭证)。
2、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 Bond):是公司发行的一种债券,它准许证券持有人在债务条款中规定的未来的某段时间内将这些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一定数量的普通股股票。
以上是我国企业在海外上市过程采用的各种上市方式。
一、公司申请境外上市条件
(一) 符合我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
(二) 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利用外资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
(三) 净资产不少于是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是6000万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是5000万美元。
(四) 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
(五) 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 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司申请境外上市须报送的文件
(一) 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公司演变及业务概况,重组方案与股本结构,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说明,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本年度税后利润及依据),筹资用途。申请报告须经全体董事或全体筹委会成员签字,公司或主要发起人单位盖章。同时,填写境外上市申报简表。
(二) 所在地省级或有关部门同意公司境外上市的文件。
(三) 境外投资银行对公司发行上市的分析推荐报告。
(四) 公司审批机关对设立股份公司和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
(五) 公司股东大会关于是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决议。
(六)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的确认文件、国有股权管理的批复。
(七)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文件、国有股权管理的批复。
(八) 公司章程。
(九) 招股说明书。
(十) 重组协议、股务协议及其它关联交易协议。
(十一) 法律意见书。
(十二) 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
(十三) 发行上市方案。
(十四) 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H、N、S股方式上市及审批程序
(一)确定中介机构和重组方案
与采用BVI设立公司境外上市方式相比,以H、N、S股公司方式境外上市需增加聘请境内注册的地土地及资产评估机构、财务审计机构。
关于公司重组方案,应注意以H、N、S股方式,将可以受《外商投资主业》的。
(二)向中国报送以下文件,作为公司境外上市的预申请
根据中国去年发布的《关于是企业申请境外上市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在向境外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的初步申请前三个月,应向中国报送以下有关文件:
1、企业境外上市的申请报告;
2、省级同意公司境外上市的文件;
3、承销商(保荐人)对公司境外上市的分析推荐报告;
企业确定中介机构后,还应将中介机构名单报中国备案。中商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之后,将会函告公司是否同意受理其境外上市的申请。
(三)开展土地资产评估、资产评估、财务审计及法律方面的尽职调查
公司需由土地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分别对重组范围内的土地资产及其他资产进行评估,制作评估机构,并报有关部门确认(对于是民营企业改组成立股份公司并在境外上市,因无先全,其资产评估报告是否需由财政部确认,有待查询)。财务审计机构就公司前三年的财务状况出具审计联交易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并制作公司设立的法律意见书。
(四)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报送有关文件,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进行公司登记注册
发起人应通过省级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报送以下相关文件。
1、 省级转报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函;
2、 股份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企业资产重组方案;
4、 公司章程草案;
5、 资产评估报告;
6、 资产评估结果确认批复(如需要);
7、 验资报告;
8、 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
9、 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及外围方案的批复;
10、 发起人的营业执照;
11、 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及涉及国家资产投项目的立项批复;
12、 前三年经营业绩审计报告和未来一年盈利预测报告;
13、 有关关联交易协议(草稿);
14、 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设立的法律意见书;
15、 律师出具的关于是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法律意见书;
16、 其他有关文件。
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作出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后,发起人即可召开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并输工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股份公司即依法成立。
(五)向联合交易所有限(“联交所”)提出上市的初步申请(递交A1表格)。在递交A1表格前5个工作日,应将A1表格的内容报中国备案。
(六)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H股章程及选举董事,并批准公司转为社会募集股份公司并在境外上市。
在公司正式注册成立后,即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按照中国发布的《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修订公司章程(“H股程度“),并通过选举董事、批准公司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境外上市等决议。
(七)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报送有关文件,申请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通过省级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报送以下文件:
1、省级关于转报公司转为社会募集公司申请的函;
2、股份公司的营业执照;
3、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决议;
4、股份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股份公司H股章程;
6、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
7、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法律文件。
(八)向中国提交有关文件,申请在境外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在获得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并于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后,即可向中国提出境外上市的正式申请,并报送以下文件;
1、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公司设立的批复和转为社会募集公司的批复;
2、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公司设立的批复和转为社会募集公司的批复;
3、关于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批复(如需要);
4、关于土地评估结果的确认批复及土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
5、公司章程;
6、招股说明书(最新稿);
7、关联交易协议;
8、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
9、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境外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10、发行上市方案;
11、中国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将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批复。
(九)向联交所提出上市的正式申请(进行聆讯)
取得中国的正式批复后,股份公司即可向联交所提出正式申请,即上市聆讯。
在此阶段,中国律师将为公司在联交所的聆讯准备以下法律意见:
1、关于公司合法设立及招股章程中中国法律法规概要的法律意见书;
2、关于公司拥有的物业状况的法律意见书;
3、关于公司租赁牧业的法律意见书(如需要);
4、关于公司拟收购牧业的法律意见书(如需要);及
5、关于公司重组及上市总体法律意见书。
(十)公司进行路演及股票公开发行,并在联交所挂牌上市。
需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公司拟纳入上市公司的业务,涉及到外商投资产业问题,公司须在上述所有步骤之前,取得国家行主管部门(局)关于公司重组及境外募集股份的同意。这是公司确定重组方案的先决条件。
一、 为什么要买壳上市
企业如果选择买壳上市,那一定是考虑到,这会比新股上市方案更有优势。具体说来,买壳方式可能有以下好处:
1、手续简单。与直接上市相比,买壳方式显然没有那么多复杂的上市审批程序。
2、节省时间。操作得好,买壳上市一步到位,会节省许多时间。
3、避免复杂的财务、法律障碍。有些公司如果采用新股上市,会有更多财务、法律障碍,要花较大成本才能完成“企业清洁”。买壳方式在对上市业务的审计等方面要轻松一些。
4、如果拟上市业务采用新股上市难于是被市场看好,而公司又有充实的资金,那么选择买壳上市就更有优势了。
二、 壳资源
买壳上市的关键是找到一个“干净”的适合企业的壳。
“壳”公司在这里指的是公众持有的,现已基本停止运营的上
市公司。其股票可能仍在交易,也可能没有;它有可能还需要向监管者递交有交报告,有可能也已经不需要了。
大多数“壳”公司负债一大堆,资产少而又少,或者根本一文不值。“壳”公司可能还有一些清偿的责任。比如厂房已经抵押,或者还有一大堆负债,如中介费用、设备租用费用,甚至清偿贷款。所以利用“壳”资源之前一定要仔细调查和考虑。
理想的“壳”资源应该有以下几个特点:
1、规模不大、股价也不高。这样可以降低购壳成本,容易收购成功。
2、股东人数在300~1000人。300人以下的公众股东太少,不值得公开交易;而超过1000人,新公司要与这些人联系,并递交资料报告,成本会较高。另外股东太多,收购时遇到的困难总要多一些。
3、负债一定不能高,另外还要注意或有负债。原来“壳”公司股东积累的不满,往往会在新股东入驻之后爆发出来。
4、业务与拟上市业务接近,结构简单。
5、当然还不应涉及任何法律诉讼。否则会带来麻烦。
当然最好借肋专业人士帮助寻找壳公司。投资银行常常会有好的建议。
三、操作方式
以下以美国买壳上市为例,着重介绍“反兼并”上市方式。“反兼并”上市即后门上市,操作上快速、灵活、费用较低。在一个“反兼并”上市的交易中,一间上市的空壳公司以批股形式收购一间非上市的企业,同时非上市公司的股东因获得上市公司批出的控股权而控制了上市公司。
“反兼并”上市已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外非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副资的唯五途径。其操作上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初始状态:境内企业为纯内资企业;
2、 原股东在百慕达、BVI等地注册境外豁免公司(AAA离岸公司)并以该公司作为外商,与境内原股东合资,或收购原境内公司净资产,使境内公司成为外商控股公司(外商控股比例超过50%。)
3、境外AAA离岸公司因控股境内AAA公司超过50%,可合并报表。再将境外AAA离岸公司与“壳”公司进行股权置换(反兼并):
4、至此,买壳上市完成。
从以上程序看,“反兼并”上市有四大优势:
(1)因为是通过被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而取得上市资格,美国证交委(SEC)对“反兼并”上市公司的审查要比审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简单许多。
(2)与通过首资公开发行股票而上市的公司不同,经“反兼并”上市的公司股票在筹资之前已在二级市场上交易。因为这一特征,“反兼并”上市的公司可双管齐下,在组织和推行募股之前不可缺少的融资宣传工作同时,积极在二级市场造市,产生相辅相成的疚,使宣传工作在一个活跃的股市支持下更有效地吸引市场对公司的兴趣,同时股价和交易量也会在大力的宣传推动下增长。
(3)因为公司的股票已在二级市场上交易,有一个实际的价格和投交量做参考,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说,这类股票的风险要比新公司发行的原始股少许多。因此,筹款计划将会较容易达成。
(4)“反兼并”上市的前期现金费用要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低出许多。
四、买壳上市时间和费用预测
时间
以下为一个大约的时间表
1、与上市公司有磋商合并合同 1至1个半月
2、准备法律和监管部门文件 1个半月
3、二级市场造市,路演 4至6个月
4、集资 1个月
费用
以下为一个大约的费用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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