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审核指导书
天然原油及油页岩开采业
编制:方丽娟
审核:操圣祥
审批:操圣祥
二OO二年五月十五日实施
一、目的:指导审核人员有效地对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组织的体系(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审核。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开采业作参考。
三、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8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和油(气)生产设施的经理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要求
29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和油(气)生产设施电气安全管理规则
30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和油(气)生产设施一般安全管理规则
31海上油(气)田生产设施作业许可办法
32海洋石油铺管船作业认可办法
33海洋石油物探船作业认可办法
34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5海洋石油作业放射性及爆炸性物质安全管理规则
36海洋石油作业井控要求
37海洋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要求
38海洋石油作业守护船安全管理规则
39海洋石油作业者安全应急计划编制要求
40石油地震勘探损害补偿规定
41石油工业部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健康检查的若干规定
42石油工业部工业卫生档案管理规定
43石油工业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与统计办法(试行)
44石油企业工业卫生等级管理办法(试行)
45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
46油(气)田非密封型放射源测井放射卫生管理办法
47油(气)田测井用封闭型放射源使用管理办法
48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大集体单位和民工、临时工及外委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试行)
49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工业生产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四、贯彻法律、法规的途径:
五、简要工艺流程图(以原油开采为例)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 易燃易爆 机械伤害 噪声 机械伤害 有毒物质 机械伤害 火灾
原油加热
集中处理立站
外 输
原油计量
原油开采
回 注
火灾 火灾 噪声 电伤害 易燃易爆
火灾
噪声 机械伤害
六、相关主要危险源:
机械伤害:为了输送石油原料及成品,需要使用大量的泵,故存在机械伤害危险;
有毒物质:原油中含有的H2 S气体、苯等均为有毒物质;
噪声:泵在工作中产生噪声,对作业人员造成职业危害;
高处作业:集中处理站的原油贮罐多为高大建筑物,在罐顶作业则为高处作业;
易燃易爆:石油产品多为易燃气(液)体,甲A(B)类火灾危险性物;生产、生活用锅炉为压力容器也是易燃易爆危险源。
七、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方法:
8.事件树分析
以上几种危险源辨识与分析方法都有各自特点,也有各自的局限性,在辨识危险源的过程中,往往不能只使用一种方法,而是综合运用上述各方法。
八、危险源监测:应由具有法定资格的监测机构进行定期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九、控制措施:
1、易燃易爆:
(1)消除火灾爆炸引燃源;装设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的可燃气体报警器;根据燃、爆介质类、级、组和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类、级、范围配置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气设备;按照防火设计规范要求设置防火设施、设备。
(2)安全距离:采用消防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
(3)加强通风。
(4)电气建筑物、电气灭火、消防电源、消防报警和控制等对策由消防行政部门按消防规范要求提出。
(5)防静电措施
在静电引起爆炸和静电影响生产的场所,生产装置都必须接地,使已产生的静电电荷尽快对地泄漏、散失。
2、机械伤害
(1)设置安全防护装置:用屏护方法使人体与生产中危险部分相隔离,如操作时可能接触到的机器设备运转部分,加工材料的碎屑可能飞出的地方,机器设备上容易被触及的导电部分、高温部分和辐射热地带以及厂院和工作场所可能使工人坠落、跌伤的地方等。
(2)设置保险装置:能自动消除生产中由于整个设备或个别部件发生事故和损坏,以至引起人身事故危险的装置。
(3)设置信号装置:应用信号警告工人预防危险。
(4)设置危险牌示和识别标志:使工人及时受到提醒,防止事故、危害的发生。
3、高处作业:
凡高度在坠落基准面2m以上的工作位置,必须配备平台、通道、固定梯子和防坠落的栏杆。
(1) 梯子和栏杆的全部构件采用机械性能不底于Q235-A·F的钢材,采用型钢的规格尺寸必须保证足够的强度;与设备或建筑物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2) 固定梯子(直梯或斜梯)各组成部分及扶手的几何尺寸和安装尺寸应满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当直梯高度超过3m时,应有防坠落护笼;
(3) 防护栏杆由扶手、立柱和横杆焊接组成,扶手高度不底于1050 mm,立柱下部应有防止物体坠落的防护挡板;
(4) 平台、通道、梯子应具有良好的防滑性能;
(5)配备高处作业的个人防护用品。
4、有毒作业:
(1)物料和工艺:以无毒、低毒的工艺和物料代替有毒、高毒工艺和物料。
(2)工艺设备(装置):生产装置密闭化、管道化,负压生产;生产过程机械化、程序化和自动控制。
(3)通风净化:
(4)对有毒物质泄漏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设备和工作场所必须设置可靠的事故处理装置和应急防护设施,如有毒物质事故安全排放装置、自动检测报警装置、连锁事故排毒装置、事故泄漏时的解毒装置。
(5)根据危害严重程度,配备专门的气体防护机构、急救室、抢救设施、事故柜、急救箱、个人防护用品、人体冲洗器、洗眼器。
(6)其他措施:隔离、遥控操作;有毒物质浓度监测仪、超限报警装置;检修时的解毒吹扫、冲洗设施;生产、贮存、处理极度危害和高度危害毒物的厂房和仓库,其天棚、墙壁、地面均应光滑,便于清扫,必要时加设防水、防腐等特殊保护层及专门的负压清扫装置和清洗设施。
(7)采取防毒教育、定期检测、定期体检、定期检查、监护作业、急性中毒及缺氧窒息抢救训练等管理措施。
(8)根据相关标准应采取的其他防毒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5、噪声:
(1)减少冲击性工艺和高压气体排空的工艺。
(2)选用低噪声设备。
(3)采用操作机械化和运行自动化的设备工艺,实现远距离的监视操作。
(4)采用隔声、消声、吸声和隔振降噪等技术措施。
(5)个人防护:采用个人防护措施和减少接触噪声时间。
6、综合:
(1)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加油、清洗(此时,更应注意安全);大修时要严格遵守修理进度及有关规章制度,重视各项安全工作。大修完了以后应进行验收和试车。
(2)工作地点的布置与整洁:符合人机工程学要求;布置合理,使箱、柜、架板的安放符合工人操作的顺序,加工物品所经过的线路最短,避免重复往返;通道畅通,设备及与墙壁、柱子间保持一定距离;随时清除废屑、堆放整齐,修复损坏的地面。
(3)个人防护用品:按危害类型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有相应严格的管理制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具有安全鉴定证。
十、审核要点:
要素 | 审核内容 |
4.2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 1.文件审核: ﹡查方针的具体内容是否体现了﹠遵守法规﹠持续改进﹠事故预防保护员工职业安全健康的承诺?是否经最高管理者批准? ﹡查方针制定的原则、职责,何时以何种方式进行评审是否作出规定? 2.第一阶段审核 ﹡了解方针是如何制定的?员工及其代表是否参与了协商? ﹡验证方针是否与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的性质和规模相适宜?即方针的内容是否与用人单位的危害与风险评价结果相适应; 3.第二阶段审核 ﹡了解方针是如何传达贯彻的?员工是否理解,公众是否获取; ﹡进一步验证方针是否符合企业的性质、规模,适宜性的评审结果; |
4.3.1 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 1.文件审核: ﹡查是否建立了程序:﹠是否描述了危害识别方法,是否强调了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三种状态:正常:生产运行的常规活动;异常:设备投入运行前的试机,运行后停机、检修等非常规的活动;紧急:火灾、爆炸事故; 七个方面: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 ﹠是否规定了评价方法,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界定了风险级别? 如:A类:不可容许风险;B类:重大风险;C类:中度风险;D类:可容许风险;E类:可忽略风险:﹡是否规定了对什么样的风险采取什么控制措施? 如:A类:制定目标及管理方案; B类:制定并实施运行控制程序; A、B、C类均应通过员工培训、绩效测量和监测来控制; ﹠是否规定了何种情况要更新危害信息; ﹠是否形成了辨识、评价的输出信息:危害辨识清单、风险评价重大风险清单; 2.第一阶段审核: ﹡在主管部门查相关记录:危害辨识清单/重大风险清单,验证识别过程是否符合程序规定,抽取一定的危害辨识、评价资料验证其合理性。 ﹡现场巡视,简单验证危害辨识是否有遗漏,评价是否合理; 3.第二阶段审核: ﹡通过用人单位全部场所的审核,重点验证危害辨识是否有遗漏?风险评价是否合理? ﹡现场是否及时更新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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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 1.文件审核 ﹡查是否建立了程序是否明确了获取的渠道?是否规定了识别适用法规的职责及要求,是否规定及时更新?是否规定如何传达给相关方? 2.第一阶段审核 ﹡在主管部门查法律法规要求清单,验证是否完整、全面,适用性判断是否准确? ﹡现场巡视验证适用性法规是否充分? ﹡查用人单位守法的证明文件,要看原件(近两年来有无安全事故;国家监查有无违章行为;安全卫生监测报告); 3.第二阶段审核 ﹡通过对用人单位全部现场的审核,进一步验证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充分性? ﹡进一步验证法律法规的传达、落实情况? ﹡查法律、法规要求的更新及传达? |
4.3.3 目标 | 1.文件审核 ﹡是否制定了目标的职责、基本原则、方法及评审的时间、形式、方法?,﹡是否制定了文件化的目标,且符合方针、法律法规、风险、相关方要求、持续改进; 重点:职业安全健康防护措施; 2.第一阶段审核 ﹡建立目标是否按规定进行?相关职能和层次是否分解? ﹡现场巡视并结合方针及危害辨识情况,验证目标的合理性? 3.第二阶段审核 ﹡查目标完成情况,监测记录,风险控制绩效/安全健康绩效 ﹡查目标的评审结果,持续改进的要求? |
4.3.4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 |
﹡是否规定了制定管理方案的职责、基本原则、方法及评审时间、形式、方法、修订的要求? 2.第一阶段审核 ﹡查管理方案,验证方案是否合理(是否针对方针、目标;是否有可操作性,可检查)是否规定了职责、方法、资源和完成时间? 3.第二阶段审核 ﹡查方案的完成情况?实施进度和效果通过现场观察和监测记录予以确认? ﹡查方案的评审和修订情况 (注:4.3.3与4.3.4两个条款可以一起审核)。 |
4.4.1 机构和职责 |
﹡是否明确了用人单位的最高管理者是职业安全健康的最终责任者及其领导职责? ﹡是否明确了管理者代表及其职责和权限; ﹡是否明确了从事管理、执行和验证的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第一阶段审核 ﹡了解部门及职责设定的是否合理? 3.第二阶段审核 ﹡职责的传达是否到位?履行职责的资源保障(人力、专项技能、财力、时间); ﹡通过对用人单位的全面审核,进一步验证职责的合理性? |
4.4.2 培训、意识和能力 | 1.文件审核 ﹡是否建立了程序文件?是否明确了如何识别培训的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效果如何检验?特别是关键岗位的人员培训资格鉴定(含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 2.第一阶段不审 3.第二阶段审核 ﹡查培训需求识别是否合理?培训计划制定是否合理? ﹡查培训计划实施的相关记录,验证完成情况? ﹡查法规明示的人员资格证书? ﹡现场询问、观察其活动验证培训效果? ﹡培训计划的评审、修订? |
4.4.3 协商与交流 | 1.文件审核 ﹡是否建立了程序文件,明确各类信息接收、传递的方式、途径?各种信息形成记录、处理、反馈的要求? 2.第一阶段不审 。 3.第二阶段审核 ﹡结合4.3.1,4.2,4.3.4等条款的审核,了解员工参与情况? ﹡抽查信息接收、处理记录,验证是否准确的传达、处置、反馈,并形成闭环? ﹡了解员工的抱怨情况? |
4.4.4 文件化 | 1.文件审核 ﹡是否规定了文件结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的描述?全面审核其对于标准的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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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文件和资料控制 | 1.文件审核: ﹡是否建立了程序文件,并规定了文件的审批、发行、修订、作废、回收的控制要求?是否界定了何时进行评审?是否界定了作废文件的标识?
﹡查关键岗位是否持有有效文件? ﹡查文件评审的情况? ﹡查作废文件处置? |
4.4.6 运行控制 | 1.文件审核: ﹡查建立的运行控制程序(若干)是否充分,是否考虑了下述情况: ﹠没有程序可能偏离方针、目标,均要建立控制程序;; ﹠已辨识重大危险及不可接受风险,均要建立控制程序; ﹠消除或降低风险的需求,均要建立控制程序; ﹡建立的控制程序是否明确了运行标准及控制要求; 2.第一阶段不审; 3.第二阶段审核 ﹡查运行控制程序有无遗漏?(结合4.3.1的现场审核); ﹡查程序的执行情况?现场观察程序进行的效果? ﹡查向供方、承包方将有关程序通报情况?(在主控部门查) |
4.4.7 应急预案与响应 | 1.文件审核 是否建立了程序,程序中是否界定了潜在的事件或紧急情况,是否分别做出了预防对策,及一旦发生的补救手段,是否规定了对发生事件进行总结、分析、评价对策的实际效果?是否明确了针对哪类危害、风险以何种方式进行试验及试验的时间? 2.第一阶段不审 3.第二阶段审核 ﹡通过现场审核查有无潜在事故遗漏应急预案? ﹡查应急程序的执行情况?是否经过验证?如:火灾应急预案,是否规定了报警,负责人指挥灭火、人员疏散……等演习结果? ﹡现场查应急设施是否齐全,数量是否充分?是否有效? |
4.5.1 绩效测量和监测 | 1.文件审核: ﹡是否建立了程序文件?是否明确了定性和定量测量的内容,主动测量和被动测量的内容?如:运行程序实施的例行检查;目标、管理方案的实现情况检查;法律法规符合性检查;事故、事件、不符合的检查与调查等内容如何实施?检查方法? ﹡程序文件是否对监测设备提出了控制要求? 2.第一阶段审核 查法律法规符合性监测评价是否按程序要求实施?从监测报告简单判断是否守法; 3.第二阶段审核 ﹡查运行程序实施日常监控记录?安全检查记录? ﹡查目标、管理方案实现情况检查记录? ﹡查地方或上级主管对用人单位的检查评价记录; ﹡查法律法规符合性评审记录? ﹡查监测设备台帐及校准记录? ﹡查是否有事故、未遂事件、职业病等调查报告? |
4.5.2 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 1.文件审核 ﹡是否建立了程序,是否规定了对事故、事件调查分析的原则,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职责、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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