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农村户口簿分户的条件如下:
1、分户的人必须要是的居住,有的的房屋;
2、日常生活可以自理,并且也有一定的经济收入能力,经济;
3、一户中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子女结婚后以整户为单位分户。
一、户口分户的需要的材料如下:
1、结婚证;
2、离婚证或者人民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3、人民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
4、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二、农村户口簿分户的流程如下:
1、需要由本人或者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报;
2、分户的人员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簿,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个人的照片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
3、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并不会自然的导致分户,而是只会变更户籍信息中的婚姻状况。
综上所述,分户的人必须要是的居住,有的的房屋,户口分户的需要的材料有结婚证,离婚证或者人民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等材料,农村户口簿分户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簿,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个人的照片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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