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法律、行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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