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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男方好几个月没给生活费了,我可以不让他看望小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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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是因为男方不给抚养费就不让男方看孩子,这种行为不可取,可能会惹上官司的。抚养费和探望权是两码事儿,是不同的法律关系。男方不仅具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而且还享有对孩子的探望权。女方不能因为男方不履行义务就剥夺男方探望孩子的权利。如果男方不给抚养费,女方完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或者通过抚养费纠纷解决。如果女方真不让男方看孩子了,男方照样可以起诉女方探望权纠纷,来实现看孩子的目的。【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四条 

人民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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